- 诉求人: 刘**
- 诉求编号: 157981
- 诉求时间: 2021-08-20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 2021-08-20 08:20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1-08-20 18:05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洪湖市 城市管理执法局】
- 2021-08-23 08:49 【洪湖市 城市管理执法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1-08-23 08:49 【洪湖市 城市管理执法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1-08-26 16:35 结帖评分:不满意
回复单位 | 洪湖市 城市管理执法局 | |
回复详情 | 针对您反映的投诉件,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进行调查受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18年9月,根据洪湖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需要,我局选址在芙蓉大道芙蓉公园(新人民医院南侧)处建设一座垃圾中转站和公厕一体化环卫设施。2019年4月,洪湖市政府召开创卫专题会议,由城管局负责该项目建设。该垃圾中转站及公厕建设项目于2019年6月经人民医院报送洪湖市规委会同意规划选址,2021年7月洪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复同意建设,2021年7月项目开始动工建设,建筑面积215平方米,建成后主要服务芙蓉大道周边小区居民生活垃圾转运和方便市民如厕。 一、关于业主代表反映该项目中垃圾中转站为医疗废弃物的诉求。经查,与事实不符。我局所建设的中转站为生活垃圾密闭液压式转运站,垃圾停留时间不超过3小时,该站配备专人管理,每天进行清洗消毒。 二、关于业主代表反映垃圾中转站离居民小区太近影响健康的诉求。经查,与事实不符。我局严格按照住建部《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2019年4月1日实施)要求,规划设计建设垃圾中转站,该中转站建设设置与相邻建筑物距离为20米,远远超过住建部≧8米的标准,对周边居民没有影响。 三、关于业主代表反映要求中转站另行选址建设的诉求。根据城市环卫设施规划建设总体方案,垃圾中转站属于政府公益类设施,我局无权更改建设选址方案。 针对项目周边小区瑞湖座标城部分业主阻挠我局施工建设的行为,我局安排专人先后两次前往小区物业和业主进行座谈沟通,同时对业主代表反映的几个诉求进行了解释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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