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谢**
  • 诉求编号: 82200
  • 诉求时间: 2019-01-14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新房交房空置期物业费应该怎样缴纳

本人在楚天都市朗园买的房子 开发商才交的房 打算最近2年不装修 请问空置的这2年物业费应该正常全部缴纳 还是只需交一半 有没有什么文件规定的。

办理跟踪信息
  • 2019-01-14 10:35 网友【谢**】提问,等待处理。
  • 2019-01-14 10:37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房产局】
  • 2019-01-15 16:56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沙市区 发改局〗。
  • 2019-01-16 10:02 【沙市区 发改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沙市区 发改局
回复详情  

我局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诉求人,经了解,诉求人与物业服务主体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是在2018年12月份,故执行荆价房服(2018)43号文件中第六条,房屋交付后一年内无人入住的,空置期间业主按一定比例承担物业费,超过一年的按规定标准交纳或由物业服务主体与业主协商确定。荆州市中心城区一年内空置期间业主承担物业费的比例不超过前期物业服务费标准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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