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张**
- 诉求编号: 75870
- 诉求时间: 2018-08-17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关于取公积金的相关事宜
办理跟踪信息
- 2018-08-17 10:09 网友【张**】提问,等待处理。
- 2018-08-17 15:35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洪湖市 公积金管理中心】
- 2018-08-17 16:25 【洪湖市 公积金管理中心】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系统提示:部门已回复,用户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评价,系统自动认定为满意。
回复单位 | 洪湖市 公积金管理中心 | |
回复详情 | 你好,由于你夫妻双方办理了公积金贷款,根据《荆州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操作规程》第三十二条规定,公积金个人贷款尚未结清的,只能提取本人及配偶公积金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不得办理其他任何事由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所以你爱人的公积金只能办理还贷支取,但由于公积金贷款已从你本人账户划扣,不能重复支取还贷,所以你爱人住房公积金暂时不能提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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