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赵**
- 诉求编号: 72419
- 诉求时间: 2018-06-02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拆迁后购房免契税的问题
办理跟踪信息
- 2018-06-02 21:16 网友【赵**】提问,等待处理。
- 2018-06-04 09:01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地税局】
- 2018-06-04 10:07 【市直部门 地税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8-06-11 14:57 结帖评分:非常满意
回复单位 | 市直部门 地税局 | |
回复详情 | 1.若您家庭新购房的所有人是原拆迁房所有人的姓名,才可享受税收优惠。若拆迁房屋所有人是父母,新购房所有人是小孩,就不能享受优惠政策
2.依据财税(2012)82号文享受拆迁补偿款购房契税减免政策,必须遵循拆迁补偿在前,购房在后的原则。
3.依据财税(2012)82号文,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据《国有资产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规定征收居民房屋,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货币补偿用以重新购置房屋,并且购房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的,对新购房屋免征契税;购房成交价格超过货币补偿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并且不缴纳房屋产权调换差价的,对新换房屋免征契税;缴纳房屋产权调换差价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
只要在缴纳契税时携带了拆迁合同及银行打款流水或拆迁办出具的打款证明,按照文件的规定就可以享受拆迁户契税优惠政策。
如有其它涉税问题,欢迎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将有专人为您解答。
|
|
全部评论
我要评论
|
部门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