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王**
- 诉求编号: 65711
- 诉求时间: 2017-12-25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车辆使用年限
办理跟踪信息
- 2017-12-25 09:18 网友【王**】提问,等待处理。
- 2017-12-25 16:43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交管局】
- 2017-12-28 11:27 【市直部门 交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系统提示:部门已回复,用户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评价,系统自动认定为满意。
回复单位 | 市直部门 交管局 | |
回复详情 | 您好! 根据2012年第12号文件关于《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目前,您的轻型载货汽车使用年限为15年,对于老旧车的报废,暂行鼓励报废政策,如有新的政策,车管所会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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