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刘**
  • 诉求编号: 65554
  • 诉求时间: 2017-12-20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投诉荆州市妇幼保健院

我女儿刘蕊菲2017年12月10日下午14日因疱疹性咽喉炎入院治疗,住院号:17120447,与2017年12月16日出院。入院当初就与医生交涉要用医保内用药。整个治疗过程中全程没跟我们交涉自费部分,办理出院手续才知道住院自费部分达到了500元,整个治疗2400元,自费部分占比20%非常高我不能接受,医保报销1400。自给部分达到1000元,而自费达到50%,其中非医保用药225元,三特费用280元,我女儿只在医院打针就往返回家,根本没有享受三级护理医疗。特投诉至市卫生局,我的诉求是退还全部自费费用。

办理跟踪信息
  • 2017-12-20 11:38 网友【刘**】提问,等待处理。
  • 2017-12-20 17:05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卫计委】
  • 2017-12-25 09:01 【市直部门 卫计委】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7-12-25 09:01 【市直部门 卫计委】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7-12-25 09:01 【市直部门 卫计委】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卫计委
回复详情   处理意见: 1、强化医护人员对于基本医疗保障服务外的诊疗项目应事先征得参保者的知情同意意识教育。 2、强化医护人员政策掌握,及时做好政策解释沟通工作。 3、医院医保管理部门加强检查考核。 4、退还患者自费费用部分。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卫计委
回复详情  

处理意见:

1、强化医护人员对于基本医疗保障服务外的诊疗项目应事先征得参保者的知情同意意识教育。

2、强化医护人员政策掌握,及时做好政策解释沟通工作。

3、医院医保管理部门加强检查考核。

4、退还患者自费费用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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