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张**
- 诉求编号: 65301
- 诉求时间: 2017-12-13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荆州机动车礼让行人
办理跟踪信息
- 2017-12-13 22:01 网友【张**】提问,等待处理。
- 2017-12-14 17:46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交管局】
- 2017-12-15 09:40 【市直部门 交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7-12-16 06:18 结帖评分:非常满意
回复单位 | 市直部门 交管局 | |
回复详情 | 张杰: 您好。非常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今年6月1号开始我市中心城区正式启动不礼让行人抓拍系统,只要被界定为不礼让行人违法行为的车辆,都将处以扣3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如果车辆在斑马线上,看见有行人的话,在停车禁止线应该要停车,如果没有停车继续在往前行驶的话,车头前面有行人,没有主动停车,这种情况就属于是不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 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车辆也要做到文明行车,如果遇到有行人横过人行横道时,应该尽量礼让行人,将车辆停在斑马线外,让行人先走,往来行人在横过人行横道时要按照信号灯走。 在此我们也提醒广大车主及行人都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安全文明出行,共创文明交通环境。 祝您生活愉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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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下了解的很清楚了,我想只要行人遵守交通信号灯,这个是能够办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