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余**
- 诉求编号: 59884
- 诉求时间: 2017-07-28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关于如何使用生育保险的若干问题
办理跟踪信息
- 2017-07-28 16:04 网友【余**】提问,等待处理。
- 2017-07-28 16:58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石首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7-07-31 10:25 【石首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7-07-31 10:40 结帖评分:非常满意
回复单位 | 石首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回复详情 | 网友,您好!按照荆人社发[2017]12号文件规定,男职工所在单位为其连续参保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6个月(含)以上,其未就业配偶生育,且未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待遇的,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顺产3000元,难产3500元。凭结婚证、婴儿出生证、住院收据、出院记录、费用明细清单、单位盖章并开具财务收据后到单位领取,如配偶属失业人员还需失业就业证,无单位配偶由你单位开具无业证明。如有疑问,请带身份证和社保卡来石首市医疗保险局具体咨询,或拨打7182550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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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医保局何氏领导,不仅在网上详细回复,且还电话耐心解答相关政策,现已柳暗花明! 向石首医保局全局职工致敬!辛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