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平**
  • 诉求编号: 58619
  • 诉求时间: 2017-06-28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人行道停车等问题应写进《荆州市社会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

在荆州市区各街道上随处可见人行道被车辆或出店经营者占用,给人管理太差和极不文明的印象。人行道是行人走路的,怎么成了车行道、停车场、出店经营场地?在荆州,好多街道你没地儿可走,人行道多被停车或修理店在修车或搞铝合金装潢的在施工。再说,车辆进入人行道必然轧毁路沿石和地砖,路面损毁又要翻修,不是又要浪费钱吗?行人无地方可走只好走上机动车道,不是安全隐患?这几个问题应写进《荆州市社会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什么地方可停车应由交管部门指定路段并注明严禁驶入人行道。第二章第九条第六款应补充一句:机动车辆更不得违规驶入非机动车道,严禁进入人行道!

办理跟踪信息
  • 2017-06-28 13:17 网友【平**】提问,等待处理。
  • 2017-06-28 16:58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交管局】
  • 2017-06-29 14:42 【市直部门 交管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7-07-05 16:02 【市直部门 交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交管局
回复详情  

您好!非常感谢您对我市道路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所提建议。


关于您提出“人行道停车等问题应写进《荆州市社会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的问题,您所反映的问题涉及面很广,所提到的白云路和大庆路的人行道被违停车辆占用,我们对违停车辆采用拍照取证进行处罚,也会安排辖区巡逻民警对违停车辆的管理。

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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