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陈**
  • 诉求编号: 45020
  • 诉求时间: 2016-04-27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石首医保局违规

2016年4月16日,我女儿在石首市老车站进站口附近游乐场气垫床玩耍时,因积水摔倒致使左小腿骨折,后入住石首市人民医院。因骨折裂隙超过2CM,医生建议手术。在手术前我在石首市医保局用我女儿的医保号进行了登记。结果在与游乐场调解结果都没有的情况下,石首市医保局工作人员竟然打电话告知说此事有第三方赔付,医保局不负责医保支付了。

办理跟踪信息
  • 2016-04-27 10:23 网友【陈**】提问,等待处理。
  • 2016-04-27 17:21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石首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6-04-29 11:23 【石首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6-04-29 11:28 【石首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石首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详情  

首先感谢您对人社工作的关心、关注。经我局工作人员调查了解,您为其女儿刘悦提交了意外伤害住院申报表后,我局按程序规定派员对您女儿刘悦的受伤时间、经过等原因进行了调查。经查:刘悦系在笔架中学旁游乐场跳碰碰床时摔伤,其摔伤后游乐场应赔偿其医药费。根据上述实事和《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第二项,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之规定。因此,我局做出了对其受伤后的医疗费不予支付的决定。如有疑问,请拨打0716-7182532咨询政策。如您以后对人社工作的有关建议、问题,欢迎登入E线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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