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范**
- 诉求编号: 42429
- 诉求时间: 2016-01-12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 2016-01-12 21:04 网友【范**】提问,等待处理。
- 2016-01-13 09:12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国土局】
- 2016-01-13 09:34 【市直部门 国土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 市直部门 国土局 | |
回复详情 | 您好!您的问题国土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您所反映的问题,属不动产登记业务中的转移登记(二手房买卖),请您带上以下材料到辖区不动产登记窗口具体办理:
一、提交资料及要求
1、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或婚姻证明等相关证件。未成年人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明材料。(核原件,收复印件)婚姻证明包含结婚证、离婚证(含离婚协议)、婚姻查询记录等。(原件)
2、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3、买卖合同。(原件)
4、原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申请办理出让手续的,需提供土地出让相关资料及土地出让金缴纳凭证。
5、缴税凭证、征税明细清单。
6、不动产权籍调查资料(商品房除外)。包括不动产登记申请表、不动产登记委托书、指界委托书、权籍调查表。此项由申请人向宗地所在区国土资源所申请取得。
7、不动产测绘资料。包括宗地图、房屋测绘报告、房屋平面图、楼层分层分户图等有关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的证明材料。
8、其它相关材料。
二、登记流程
到宗地所在区国土资源所办理权籍调查(商品房除外)→测绘制图→缴税→双方共同申请登记→审核→缮证、领证
三、收费标准
1、登记费: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 2、档案保管、整理综合服务费:70元/卷; 3、委托土地登记的,收取土地登记代理费:住宅100元/套(房改房80元/套),非住宅500元/件; 4、工本费:5元/证。
四、办理地点
沙市区:北湖路28号(原荆州市房屋产权市场管理处),咨询电话8278222;荆州区:荆州区人民政务服务中心(荆州区南环路郢都景苑小区)。电话4126808;开发区: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行政服务中心(豉湖路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大门旁),电话833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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