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万**
  • 诉求编号: 36097
  • 诉求时间: 2015-05-06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关于农村宅基地自建房

请好! 请问,户口所在地为沙市区关沮镇清河村,农业户口。现已成家且单独立户。能否申请在自有宅基地建自用房。需要办理哪些相关手续?谢谢!

办理跟踪信息
  • 2015-05-06 09:08 网友【万**】提问,等待处理。
  • 2015-05-06 15:45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国土局】
  • 2015-05-07 15:46 【沙市区 国土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沙市区 国土局
回复详情  


您好,根据沙市区人民政府颁布的《沙市区农村村民建房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清河村属二级控制区,原则上不得批建“一户一基”住宅,应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标准集中规划建设村民居住区,住宅形式以低层或多层联排住宅为主。清河村在2014年5月29日经荆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已办理了49.9亩的新农村小区的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目前第一期建设已全部完成,第二期建设尚未开始,在符合村民建房条件的前提下,可向该村委会申请在新农村小区内分配宅基地建设住宅。如有疑问,请到关沮国土资源所咨询。电话:8107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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