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言**
- 诉求编号: 30241
- 诉求时间: 2014-09-09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关于独生子女的补贴
办理跟踪信息
- 2014-09-09 08:33 网友【言**】提问,等待处理。
- 2014-09-09 10:31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卫计委】
- 2014-09-09 16:14 【市直部门 卫计委】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系统提示:部门已回复,用户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评价,系统自动认定为满意。
回复单位 | 市直部门 卫计委 | |
回复详情 |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由夫妻双方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登记,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享受以下优待: 从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满14周岁止,每月发给不低于10元或者一次性发给不低于1500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夫妻双方均有工作单位的,由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有工作单位的一方单位全额负担;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城镇无业居民或者个体工商户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组织发放,所需费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 |
|
全部评论
我要评论
|
部门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