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王**
  • 诉求编号: 28764
  • 诉求时间: 2014-07-07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渔民扶贫款没有公示就变成了所谓危房改造?款项流向不透明!

6月12日,荆州区李埠镇龙洲村二组张贴了一张告示,写的是有关渔民扶贫补贴款用于危房改造的相关告示,但被危房改造者的房屋,都不是所谓的“危房”,而是新建不久的楼房,其款项是用于改造什么危房呢?危房改造,应该归属市民政部门的管辖范畴之类,为何渔政部门牵扯其中,其中的奥秘就不了了之了,而是张贴了一张告示,也没有公示和公开的告知,就内部操作了,就说危房改造,大家还是支持的,就是款项不公开,不透明,用于新房改造,此事就有蹊跷。

如图所示就是所谓的公示,无红头,无单位,无公章,请问这是什么公示?

办理跟踪信息
  • 2014-07-07 09:32 网友w1111w向〖荆州区水产局〗提问,等待部门处理。
  • 2014-07-09 17:29 结帖评分:不满意结帖内容:系统提示:部门在规定时限内未给出应答,系统自动结差评。
  • 2014-07-16 15:46 水产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操作。
回复单位   水产局
回复详情  
感谢市民朋友的关注和监督,现就你关心的有关问题解答如下:
一、2013年住建部、发改委、农业部、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关于实施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的指导意见》,提出对以船为家的渔民实行渔民自筹为主、中央和地方适当补助等渠道为辅的方式,支持渔民上岸安居。补贴资金来源并非是 “渔民扶贫补贴款”;
二、2014年2月,省相关部门联合发布了《湖北省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实施方案》,明确规定了各级部门的审核审批,实行渔户申请,乡镇街道审核,县级审批的程序,各环节要按相关公示制度进行公示。
我区今年开始实施渔民上岸安居工程,由包括区水产局、住建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操作,主要涉及到李埠镇龙洲村渔户,来文中所反映的新建楼房也纳入补助范围的现象,也是全镇公示公开过程中出现的,经过集体投票评议的结果,并未得到最终审批;
三、来文中所反映的公示方式操作不规范的问题,系实施《省实施方案》过程中,镇政府在经过集体投票评议后所进行的公示方式,全过程均召开过村民大会,村民已知悉所有必要信息,故没有另行在纸面上载明发布者信息和加盖公章。
我区在渔民上岸安居工程方案实施过程中将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严格规范补助对象的公示和审批,欢迎并感谢广大市民踊跃监督和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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