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李**
  • 诉求编号: 161078
  • 诉求时间: 2021-09-29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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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代收天然气开办费

我在2020年12月初到红光小区收房,物业代收了2300元的天然气代办费以及350元的报警器费用,依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 禁止收取任何的开户费。我给物业打电话咨询这个天然气代办费用,物业说这个钱是天然气公司收取的,物业只是代收,这个钱不能退回,想问一下相关部门这个费用收的合理吗?若不合理这个费用能否退回?谢谢

办理跟踪信息
  • 2021-09-29 09:05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1-09-29 09:43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天然气公司】
  • 2021-09-29 14:50 【市直部门 天然气公司】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1-09-29 14:50 【市直部门 天然气公司】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天然气公司
回复详情   您好,我司并没有授权红光小区物业收取天然气报装费或报警器费用,您所反映的小区天然气报装是开发商直接和我司对接申报的,开发商或物业向居民收取相关费用我司并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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