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龚**
  • 诉求编号: 160734
  • 诉求时间: 2021-09-25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荆州区政府卖房不给全款购房发票

本人位于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梅村一组11号房屋于2018年5月23日被违法强行拆除,2018年11月21日和荆州区政府就房屋补偿达成初步一致,并已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补充协议。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为全货币补偿,补充协议中约定的全款购买的两套房已在2019年9月交房,但补充协议中约定在交房时与还建房开发单位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至今仍未履行;且至今未收到这两套房的全款购房发票。另本人房屋被违法强拆前,拆迁办曾租用本人房屋用于办公10个月,但至今未支付租用本人房屋的租金。

诉求:一是督促交付购买的两套房的全款发票及顺利办理两套房的过户手续;二是要求拆迁办支付租用本人房屋的租金;三是赔偿违法强拆房屋造成的损失。

附加图片:

e线民生问题

e线民生问题

办理跟踪信息
  • 2021-09-25 13:07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1-09-25 16:06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荆州区政府】
  • 2021-09-26 16:02 【市直部门 荆州区政府】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1-10-08 08:52 【市直部门 荆州区政府】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1-10-10 17:53 结帖评分:不满意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荆州区政府
回复详情  

您好!经联系区古城保护发展中心核实:一、购买还建房已开具了票据,还建房的房屋产权手续由相关部门统一办理;二、梅村项目部并未租赁您房屋作为办公场所,是劳务公司租赁的,前期,项目部、劳务公司与您本人多次协调,劳务公司同意按周边区域租赁价格结清租赁费用,请向劳务公司索要租赁费用;三、当时拆除房屋时,专班人员都已按程序进行腾空房屋,并未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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