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孙**
  • 诉求编号: 148923
  • 诉求时间: 2021-04-08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洒水车作业人性化洒水

洒水车作业时,遇到路边有行人(非机动车道和机动车道仅有一道白线之隔的道路,往往会被洒水车误伤),电动车,摩托车的时候,能否高抬贵手,暂停喷水。经过我们以后再喷水,不喷我们一身泥水!被喷几次了??

办理跟踪信息
  • 2021-04-08 10:30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1-04-08 11:37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城市管理委员会】
  • 2021-04-08 16:45 【市直部门 城市管理委员会】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1-04-12 16:23 【市直部门 城市管理委员会】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城市管理委员会
回复详情  

   

孙先生:

    您好。接到该投诉后,市城管执法委高度重视,立即将此案件发荆州区、沙市区、荆州开发区的城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各区城管部门与您进行了电话联系,并将处理结果告之,现回复如下。

    荆州区:经与您进行电话联系,所指具体地址为塔桥路,为沙市区环卫作业范围。

    沙市区城管服务中心:接到该投诉件后,中心立即与您进行了电话联系了解相关情况,您所反映洒水车在塔桥路作业时水飞溅在慢车道骑车人身上,希望以后洒水车司机在遇见有骑车人、行人通过时停止作业,等其通过后再洒水。城管服务中心已经督办湖北新一线环境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整改,目前该公司已召集洒水车司机学习,要求司机按照洒水标准程序作业,在道路狭窄地段要降低水压,尽量不要将水洒到慢车道,在遇到骑车人、行人时要停水,避免将水洒到身上。

    荆州开发区综合执法支队指挥中心:接到该投诉后,该支队高度重视,已第一时间责令下属环卫作业公司对当事司机进行了严肃批评,并进行经济处罚,要求作业公司加强机械化作业人员管理,文明作业,对人流量、车流量较大的道路,早上7:00-晚上22:00期间,洒水降尘作业时降低水压,以湿润路面为标准,达到抑尘路面灰尘目的,严禁洒水作业对行人、行车造成干扰,夜间22:00以后可适当加大水压,也须注意避让行人和车辆。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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