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平**
  • 诉求编号: 144120
  • 诉求时间: 2021-01-09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阳光保险在银行网点销售分红型保险诱导购买而后收益完全不符

2011年2月22日我父亲在工商银行存钱,穿着有类似银行人员(实则阳光保险公司销售),说话举止行为让人认为是银行方面人员,介绍说现在有一种存款收益非常高,很值得购买,比定期存款高很多,钱放在定期不划算,合同名称为“阳光人寿阳光十年两全保险(分红型)”,内容为分五年每年存一万,共存五万,十年后一次性提取全部本金和收益,收益两万五千元到两万七千元,合计金额为七万五千元到七万七千元,非常稳定,非常划算!并且说银行买的一定没有问题的,请放心。这之后,我爸爸有些担心保险到底能不能兑现,有了终止合同的想法,遂联系保险公司人员,保险公司夸张说合同终止会损失很多钱,连本金都保不住类似的说法,导致我父亲妥协,只有老老实实按照合同十年后再取出家用。

然而,2021年1月6日阳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联系我父亲说合同可以期满取出,我父亲质疑还未到期取出是否会有影响,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说不会影响,于是2021年1月7日,我及父母三人去到阳光保险公司,他公司人员打开电脑,把收益清单显示给我们看,说收益一共是一万三千多一点,总共返现六万三千多元,我们说但是销售人员说收益是两万五千到两万七千,工作人员说这是公司系统计算的,他无能为力,可以到法院诉讼!

2021年1月8日有阳光保险运营人员致电给我,说能理解我们的感受,但是公司有公司系统的计算方式,他们也无能为力,意思是让我们接受算了,我问他方工作人员说合同可以提前兑现是否有问题和是否符合规定,他说是他方工作人员违规操作,让我们到期取出本金和收益!

我有几点质疑:

1.银行本是国家的银行,是为广大老百姓服务的机构,也是非常具有公信力的机构,却干着挂羊头卖狗肉的事情,在11年三线地区网络通讯还不发达的情况下,对一个普通老百姓来说,银行和保险公司的这种行为很难让人分辨,有着一种一起设套的预谋,不符合银行服务宗旨。

2.阳光保险公司的销方式,有着很大的问题,销售公司的销售人员应该是经过严格培训的,在关键信息和数字应该重点提醒客户,而不是现在保险公司推脱说该销售人员已经离职无法辨别为由,这不合理。

3.阳光保险公司应接受保监部门的严重监管,这种打擦边球,销售时模糊具体数字,把保险往存款上带,属于诱导和欺骗,保险公司对该现象置之不理,银行推脱逾期没有关系,到兑现时说这是系统计算的结果,这不合理。

最后,这种保险购买人不在少数,我希望保监部门能为我们广大老百姓谋福利,响应十九大的精神,落实民法典的宗旨,为人民服务。

期待回复与处理!

附加图片:

e线民生问题

e线民生问题

办理跟踪信息
  • 2021-01-09 09:19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1-01-09 15:50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银监局】
  • 2021-01-09 16:14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市直部门 荆州市保险行业协会〗。
  • 2021-01-11 09:09 【市直部门 荆州市保险行业协会】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1-01-12 16:34 【市直部门 荆州市保险行业协会】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1-01-12 16:44 结帖评分:非常满意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荆州市保险行业协会
回复详情  

经沟通,双方都愿意在保险合同到期金额明确后,再做协商。

补充评价

感谢保险行业协会为我的事情从中协调,办事效率高,办事得当,作为荆州市民感到自豪,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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