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李**
- 诉求编号: 142791
- 诉求时间: 2020-12-14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 2020-12-14 13:28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0-12-14 16:04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城市管理委员会】
- 2020-12-15 09:00 【市直部门 城市管理委员会】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0-12-18 10:46 【市直部门 城市管理委员会】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 市直部门 城市管理委员会 | |
回复详情 | 李先生: 您好,我委接到您的诉求信访件后高度重视,立即将诉求件转至荆州区、沙市区、荆州开发区城管部门进行了办理。现将各区调查及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荆州区:区城管局与您进行了电话联系,说明了相关情况。目前荆州区不存在极低气温洒水情况,荆州区城管局要求各环卫作业公司一是出行高峰期(7:00-9:00,17:00-19:00)暂停洒水;二是根据《荆州市荆州区环卫作业规范》要求,当雨雪天气及气温在摄氏3℃且继续下行时,暂停道路清洗、洒水、喷雾作业;三是根据气象和应急部门预警,实时调整或暂停洒水。 沙市区:区城管服务中心与您进行了电话联系了解相关情况,对反映的问题进行积极解答,对于您提出好的意见将积极采纳。经区城管服务中心调查,沙市区环卫公司严格按环卫作业规定,标准气温在2度及以下是不洒水作业的。借雨作业是沙市区优良传统,主要体现三个方面:一是道路上车轮带泥便于需冲洗;二是方便清洗道路沉积泥沙及线石;三是节约用水及减轻环卫工人工作量。 荆州开发区:对城区道路洒水作业做出如下调整,一是城区红星路、长港路、豉湖路、江津路等12条人流量、车流量较大的道路,在早上7:00-晚上22:00期间洒水降尘作业时降低水压,以湿润路面为标准,达到抑尘路面灰尘目的,严禁洒水作业对行人、行车造成干扰,夜间22:00以后可适当加大水压,也须注意避让行人和车辆;二是加大道路高压冲洗作业和道路清扫力度,及时清理道路边线、绿化边线周边的积尘,确保路面无积尘;三是气温接近零度时,停止洒水降尘、高压冲洗、雾炮抑尘作业,如遇道路结冰,应及时开展除冰作业,切实保障居民出行安全;四是东方大道、深圳大道、上海大道、沿江大道等人流量较小的园区路段暂不做调整,作业时也应注意避让行人、行车,且重点加强在建工地周边道路的清扫保洁和洒水降尘作业力度。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