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周**
  • 诉求编号: 61280
  • 诉求时间: 2017-08-3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幼儿园收费偏高

松滋市农村:松滋市老城镇机关幼儿园收费过高,一个小孩4100元,望有关部门管理一下

办理跟踪信息
  • 2017-08-31 12:38 网友【周**】提问,等待处理。
  • 2017-08-31 15:44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松滋市 物价局】
  • 2017-09-01 07:55 【松滋市 物价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7-09-06 15:39 【松滋市 物价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7-09-07 07:55 结帖评分:非常满意
回复单位   松滋市 松滋市 松滋市 物价局
回复详情  

  您好!我局接到您的诉求之后,迅速对老城镇机关幼儿园的收费情况进行了调查,具体调查情况如下:老城镇机关幼儿园属于松滋市教育体育局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幼儿园级别为荆州市示范幼儿园。收费标准为:1、保教费351元每月每生、实际收费标准为320元每月每生,计1600元;2、生活费300元每月每生、计1500元;按天据实收取、多退少补;3、校车接送费900元每学期;4、学生平安保险80元每年;5、监护人责任险20元每年,关于两个保险,老城镇机关幼儿园在开学时收费公示里面均已公示清楚,由幼儿家长自愿购买,5项收费合计4100元。

  根据《湖北幼儿园收费实施细则》的规定,取得办园资质的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民办幼儿园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办园成本,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自主确定,并向社会公示。伙食费按天或按学日收取,根据幼儿实际在园就餐天数据实结算,多退少补。伙食费属于服务性收费,是由家长自愿选择。保险是一种商业行为,也是由家长自愿选择的。上述收费,园方在开学时均已公示清楚,经过检查组调查核实,老城镇机关幼儿园无违法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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