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余**
  • 诉求编号: 58756
  • 诉求时间: 2017-07-0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不动产证办理

我是松滋市沙道观镇米积台社区居民,家里共4人,丈夫,儿子,母亲和本人,母亲已73岁是原户主,现户主已更名为本人,土地确权为本人,本人于2014年建房,现在首次办理不动产证,签字照相是本人,工作人员告知持证人要写母亲名字,不能写本人,问为什么,回答说都是这么办的,我不解,盼解答。

办理跟踪信息
  • 2017-07-01 11:21 网友【余**】提问,等待处理。
  • 2017-07-04 17:24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松滋市 国土局】
  • 2017-07-05 11:34 【松滋市 国土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松滋市 国土局
回复详情  

根据调查:余圣蓉为松滋市沙道观镇米积台社区居民,非农户口,房屋于2013年进行危房改建,土地使用者为其母亲,集体土地使用权。7月4日下午,余圣蓉向市国土资源局三权登记办提供母亲遗嘱后,三权登记办已经将土地使用者更名为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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