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李**
- 诉求编号: 142022
- 诉求时间: 2020-11-28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农村耕地占用补偿标准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11-28 13:17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0-11-28 16:03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发改委】
- 2020-11-30 14:59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市直部门 荆州区政府 〗。
- 2020-11-30 17:12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荆州区 古城保护发展中心 〗。
- 2020-12-01 15:33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市直部门 荆州区政府 〗。
- 2020-12-02 08:53 【市直部门 荆州区政府】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0-12-02 15:14 【市直部门 荆州区政府】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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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市直部门 荆州区政府 | |
回复详情 | 您好!经咨询区铁路办,荆荆铁路规划红线范围内耕地补偿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鄂政发〔2019〕22号)文件执行。另外根据《荆州区人民 政府办公室关于荆荆铁路建设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搬迁安置工作的指导意见》(荆区政办发〔2020〕15 号)文件精神,在城市规划范围外的被搬迁户,由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房屋进行评估,实行货币补偿 ,并由各村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村规民约进行宅基地安置。具体征地和房屋补偿金额待测绘评估完成后 ,可向当地村委会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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