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黄**
- 诉求编号: 141176
- 诉求时间: 2020-11-12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江陵的农村医疗可以在荆州用吗?具体哪些药店可以用?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11-12 21:32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0-11-13 09:51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荆州区 荆州区医保局】
- 2020-11-13 14:58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江陵县 江陵县医保局 〗。
- 2020-11-13 15:15 【江陵县 江陵县医保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0-11-13 16:08 【江陵县 江陵县医保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0-11-14 21:09 结帖评分:非常满意
回复单位 | 江陵县 江陵县医保局 | |
回复详情 | 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问题”的回 复 黄女士: 您好! 关于您咨询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包括门诊统筹待遇和住院待遇。门诊统筹待遇包括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和门诊重症慢性病待遇。住院待遇包括疾病住院待遇、意外伤害住院待遇和生育住院待遇。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政策: (一)参保人员在参保地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校医务室或所、村卫生室)门诊就诊,发生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55%;每天报销限额为乡镇卫生院15元、村卫生室(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校医务室或所)10元(不含一般诊疗费)。 (二)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发生的一般诊疗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参保人员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校医务室或所)就诊的,每天报销限额分别为7元、4元。 (三)个人年度累计报销限额为350元(含一般诊疗费)。 二、门诊重症慢性病待遇。门诊重症慢性病分为普通门诊重症慢性病和特殊门诊重症慢性病。普通门诊重症慢性病对象发生的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50%;特殊门诊重症慢性病对象发生的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70%。 我局咨询电话:0716-4730112。如还有其他疑问,请拨打电话咨询。 2020年11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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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领导的重视和及时的回复,希望早日实现农村医保在城区内也可以正常使用,毕竟年轻人在城市生活惯了,很少回农村,享受不了国家这么好的政策,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