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胡**
  • 诉求编号: 129969
  • 诉求时间: 2020-06-02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几年前中断几个月的医疗保险能够补缴形成不间断缴费30年吗?

本人男,2014年3月在公安县工作后开始缴纳了医保,一直缴纳到2016年4月本人离职,2016年5月和6月本人以灵活就业人员又自费缴纳了两个月医保,2016年7月在沙市重新就业,但是单位因为什么原因只从2017年4月开始缴纳医疗保险至今。

听说荆州市医保政策,男退休时缴费满30年,退休后不再缴费医保,但是是不能中断的,那我这种情况就不是2017年4月之前缴纳的年限都不计算在不中断的30年内?

请问这中间间断的能补缴形成不中断的30年么?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06-02 13:05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0-06-02 15:34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沙市区政府】
  • 2020-06-03 19:28 【市直部门 沙市区政府】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0-06-03 19:28 【市直部门 沙市区政府】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0-06-04 08:22 结帖评分:非常满意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沙市区政府
回复详情   区医保局回复:我局工作人员于2020年6月3日电话告知咨询人参保政策。根据《荆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荆州政规【2017】4号)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参保缴费年限为累计计算,不是连续计算。咨询人在2017年4月前的缴费年限计算在其累计缴费年限中。
补充评价

谢谢,医保局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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