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白**
  • 诉求编号: 204694
  • 诉求时间: 2024-07-01
  • 办结时限: 2个工作日
  • 处理状态: 办理中
久隆物业7月1日公示的收支明细明显做假。

7月1日久隆物业公示了收支明细。但是数据真实吗?停车费明细可能做假。6月6日久隆物业第一次公布:地下车位服务费60元,车位使用费230元(70%返给业委会),6月25日第二次公布的2023年三进花园停车费明细,合计:停车费94290元,业主分成70%,66003元。6月26日住建局指明:车位使用费应该全部返给业主,由业委会管理。久隆物业的财务经历近一个月的统计都指明车位使用费只有1个属主--业主。但是7月1日公示的车位收支明细模糊的增加了"开发商",变成了2个属主。车位使用费,合计:94290元,其中"开发"地下车位费41400元(返给"开发商"?),52890元返给业主。住建局应该查明后虚增的"开发商"真像。地下车库门口有1张"三进花园防空地下室"贴,资料详细,可供住建局参考。

附加图片:

办理跟踪信息
  • 2024-07-01 17:52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4-07-02 08:58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沙市区 住建局〗。
  • 2024-07-02 08:58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住建局】
  • 2024-07-02 09:10 【沙市区 住建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4-07-04 15:57 【沙市区 住建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沙市区 住建局
回复详情  

前期处理情况:1、就业主反馈的问题前期我局工作人员到三进花园小区向诉求人、物业公司了解情况(业委会5个成员由于在职,未到场),据了解,小区物业公司收取停车服务费(管理成本):地上50元/月,地下60元/月。利用小区地面公共区域用做停车的租赁费(地上普通车位120元/月、车棚170元/月)属于小区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但因业委会还未开具公共专户,物业公司还未移交给业委会;诉求人提出的公共收益三七分配的情况,物业公司表示根据前期提供的物业服合同约定执行(现场查看属实),由于小区未进行水改,小区地下水管损坏严重,物业公司每年大约贴补水费6万/年,难以维持运营,随与业委会约定先从公共收益中支出。

协调结果:1、我局现场指导崇文街道督促小区业主委员会尽快办理公共账户,已物业公司做好账目对接,并将收支明细公示在小区接受广大业主监督;同时组织会议、物业公司就小区管理问题进行协商讨论。"

针对业主提出的新问题:已向业主做出解释:1、地下车库所得停车收益不属于业主所有2、业主对公共收益存在质疑的情况,可向街道提交书面证据,街道办事处( 乡镇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财务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经费从公共收益中列支。3、感谢业主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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