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左**
  • 诉求编号: 204652
  • 诉求时间: 2024-07-01
  • 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 处理状态: 办理中
关于高校就业补贴政策的问题

本人23年本科毕业,24年首次在荆州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但公司不缴纳社保。如果换一份工作,与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可以领取就业补贴吗?

办理跟踪信息
  • 2024-07-01 03:28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4-07-01 08:30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4-07-01 12:14 【沙市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4-07-03 11:10 【沙市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沙市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详情  

1、荆州大中专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申报要求为2022年1月1日后毕业五年内,首次在沙市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合同期和缴纳养老保险金满一年、企业税收在沙市区缴纳的可由企业前来申报。

2、若诉求人就业信息和缴纳社保信息在湖北省企业职工社会信息系统上没有记录就业情况和社保缴纳情况的,可以领取租房和生活补贴,已电话告知诉求人申请租房和生活补贴政策要求。

3.依据荆人社发(2022)6号文荆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才聚荆楚 凤鸣荆州”工程有关奖补政策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进行相关补贴。

办件单位:沙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人:代艳利

联系电话:8817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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