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吴**
- 诉求编号: 203714
- 诉求时间: 2024-06-03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Static/images/bg_04.jpg)
- 2024-06-03 16:50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4-06-03 16:52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 2024-06-04 16:43 【市直部门 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4-06-10 10:15 结帖评分:非常满意
回复单位 | 市直部门 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资金归集及政策法规科 | |
回复详情 | 您好,根据电话沟通现将您所需资料回复如下: 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向住房公积金中心(贷款科)提交贷款资料原件送审办理。流程如下: 1、借款人到公积金中心提起贷款申请。 2、收到审批通过短信后,在手机公积金APP上预约合同签订时间。 3、借款人夫妻双方、共同还款人夫妻双方、抵押人夫妻双方、携带申请贷款时所提供复印件的原件按照预约时间与地点签订借款合同。 4、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时,需依据选择的商转公贷款模式,携带结清证明或差额还款证明与银行同意结清证明。并在合同签订后,在中心指定地点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5、中心在不动产中心领取抵押权证后,安排资金发放贷款。 二、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资料 1.《不动产权证书》、契税发票,或《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及购房合同、发票。 2.?商业贷款借款合同。 3.?贷款余额证明。 4.?身份证明。借款人与配偶的身份证(父母或子女作为共同还款人也需要提供身份证,及可证明其直系亲属关系的,户口簿中全户基本情况页或其他有法律效力的材料)和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父母或子女作为共同还款人也需要提供婚姻证明)。 5.?借款人夫妻双方及共同还款人的个人信用报告。 6.?借款人夫妻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证明。 7.主借款人公积金中心指定银行一类储蓄卡。 8.?共同还款人仅为借款人夫妻双方在我市正常缴纳公积金,且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父母或子女。仅在借款人可贷额度不足,且不超过贷款额度上限时,为进一步提高额度而提供,非必须。 9.?商业贷款结清证明或商业贷款同意结清证明。公积金贷款合同签订时,“先结清后发放”的借款人提供结清证明,“未结清直接转换”的借款人,提供银行同意结清证明,及差额(商贷余额与公积金贷款金额差额)还款证明。 三、灵活就业人员贷款额度单边最高为40万元。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