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胡**
  • 诉求编号: 201010
  • 诉求时间: 2024-03-19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因信息缺失无法办理农村独生子女奖励扶助金领取手续

本人出生于1963年3月5日,户籍所在地为松滋市涴市镇大口村。去年年满60岁后,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电话咨询大口村民委员会有关人员办理独生子女奖励扶助金领取手续,回复称因本人有离婚史,须提供离婚证作为佐证方能办理。我与原妻离婚约在1992~1993年期间,独生子大概7~8岁,由于时间跨度长达30年,双方均未保留离婚证,于是前往涴市民政室和市民政局查询档案无果,后一直搁置至今。在查询过程中,相关部门均以限于当时条件,手工资料可能没有录入电子档案,查找非常困难为由而推脱。请问松滋民政局,作为主管部门,应该如何作为来解决此问题,急等回复。

办理跟踪信息
  • 2024-03-19 11:41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4-03-19 14:48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松滋市 卫健局】
  • 2024-03-19 15:11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松滋市 民政局〗。
  • 2024-03-21 16:00 结帖评分:不满意
回复单位   松滋市 民政局
回复详情   我单位经与当事人联系了解情况后,在原档案保管单位松滋市档案馆调阅92年至93年婚姻档案,已查阅到当事人离婚原始档案,交于当事人。现已将此档案录入至婚姻登记系统。受当事人委托查询的计生奖抚金发放单位咨询电话也已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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