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黄**
  • 诉求编号: 200231
  • 诉求时间: 2024-02-25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一般
住房公积金缴纳有没有法律规定

荆州市路远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湖北路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于2010年改制,一直以来,都在缴纳住房公积金,现在突然通知于2024年一月一日开始不缴纳了!请问这样随意变更是否合法?有没有法律法规对这个事情有个解释呢?

办理跟踪信息
  • 2024-02-25 10:43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4-02-25 14:52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 2024-02-27 17:31 【市直部门 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4-02-27 17:56 结帖评分:一般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资金归集及政策法规科
回复详情  

您好,住房公积金具有普遍性和强制性,所有单位及其职工均应缴存住房公积金,同时也具有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因与您电话联系无人接听,如有疑问可拨打12329热线由人工客服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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