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曾**
- 诉求编号: 202127
- 诉求时间: 2024-04-20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荆州市公积金贷款咨询
办理跟踪信息
- 2024-04-20 23:57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4-04-22 09:10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 2024-04-23 11:03 【市直部门 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系统提示:部门已回复,用户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评价,系统自动认定为满意。
回复单位 | 市直部门 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资金归集及政策法规科 | |
回复详情 | 您好,目前荆州住房公积金实施“认房不认贷”即缴存人在荆州市行政区划内购买商品房申请贷款时,缴存人家庭(包括缴存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在荆州市行政区划内无自住住房,认定为首套住房;缴存人家庭在荆州市行政区划范围内已有一套自住住房,再次购买住房申请贷款时认定为第二套住房。不向第三套及以上缴存人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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