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李**
- 诉求编号: 200069
- 诉求时间: 2024-02-19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咨询】洪湖市农村合作医疗在北京三甲住院报销比例
办理跟踪信息
- 2024-02-19 17:08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4-02-19 17:18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洪湖市 医保局】
- 2024-02-21 08:54 【洪湖市 医保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4-02-21 08:54 【洪湖市 医保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4-02-21 09:08 结帖评分:非常满意
回复单位 | 洪湖市 医保局 | |
回复详情 | 1、具体报销比例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根据《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第十九条 疾病和意外伤害住院待遇。实行不同级别医院政策范围内费用差异化报销政策。(一) 住院起付标准。荆州市内一级医院 300 元,二级医院800元,三级医院1200 元:荆州市外医院1800 元。起付标准以内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个人承担,不计入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二)住院报销标准。政策范围内费用按以下标准报销:甲类基本医疗费用:三级医院报销 65%,二级医院报销80%,一级医院报销90%。乙类基本医疗费用 (含医用材料):参保人员个人先行自付10%后再按甲类基本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报销。市外医疗机构就医含转诊转院) 单次住院医用材料报销限额4 万元。 2、异地就医备案办理之后有效期180天,住院可直接提供社保卡至定点医疗机构办理住院,如无法正常住院。可在工作日内直接拨打0716-2428235进行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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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的非常清楚,谢谢。 但效率可以再提升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