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1**
  • 诉求编号: 199038
  • 诉求时间: 2024-01-10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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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府15栋光伏发电未取得利益相关人同意

荆州市沙市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关于春秋府15栋1单元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指导意见第三条,“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所依托的建筑物及设施应具有合法性,利益相关人无异议,该投资主体要正确处理相邻关系,避免损害其他业主合法权益。”街道办回复避重就轻只提及正确处理邻里关系。请问,利益相关人无异议,这一条,有无执行?请解释。在利益相关人无异议的前提下才可搭建,现15及16栋小区业主集体反对,多次反馈,利益相关人均有异议,立新乡街道办仍不管,违背指导意见,请解释。

附加图片:

e线民生问题

办理跟踪信息
  • 2024-01-10 17:07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4-01-11 08:54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立新街道办事处】
  • 2024-01-12 09:06 【沙市区 立新街道办事处】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4-01-19 08:49 【沙市区 立新街道办事处】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4-01-26 09:00 结帖评分:满意
回复单位   沙市区 立新街道办事处
回复详情  

光伏设备安装在商铺楼层顶楼,其顶楼权属问题及邻里范围的界定问题目前未有明确定义,建议诉求人咨询相关职能部门或通过法律途径判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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