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肖**
  • 诉求编号: 195609
  • 诉求时间: 2023-09-19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关于工作单位不签劳动合同不买社保的投诉

本人自2021年10月至2023年5月在洪湖市滨湖卫生院上班期间,单位没有签劳动合同,没有买社保,违反国家劳动法规定,要求按劳动法规定给予赔偿!

办理跟踪信息
  • 2023-09-19 10:44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3-09-19 11:17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洪湖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3-09-19 16:34 【洪湖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3-09-19 16:34 【洪湖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洪湖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详情  

2023年9月19号我局工作人员与当事人联系,据诉求人所述其社保已自行缴纳,故我局劳动监察部门无法为其进行案件办理补缴社保。同时告知当事人赔偿问题可以向我局劳动仲裁院进行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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