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倪**
  • 诉求编号: 194972
  • 诉求时间: 2023-09-03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去年办理纯公积金贷款,今年公积金缴纳点由荆州变成武汉,荆州贷款问题咨询

去年11月份办理的纯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当时都在荆州工作,共同贷款,老公是主贷人。这个月开始,老公去武汉工作了,武汉缴纳的公积金能直接用于还荆州的贷款吗?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吗?

办理跟踪信息
  • 2023-09-03 21:54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3-09-04 09:58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 2023-09-04 15:00 【市直部门 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资金归集及政策法规科
回复详情  

您好,如夫妻双方都办理了按月还款签约,主贷款人工作转移至武汉后,荆州公积金账户封存,封存后继续划扣主贷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余额不足时划扣共同还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及银行卡账户,武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不能直接用于划扣荆州的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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