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杨**
  • 诉求编号: 179449
  • 诉求时间: 2022-08-15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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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住房贷款商转公问题

近期荆州市住房公积金为购房贷款人群出台了一系列惠民措施,本意是在疫情影响大经济环境的条件下减轻购房人群负担。但经过咨询,其中一条为公积金账户需在购买商业住房前办理,本人对这一条款持保留意见。如果我购房前都已经有公积金了,购房业主还有必要申请商业贷款吗,公积金贷款利率比商贷低,老百姓不知道省钱吗?在此希望一些领导出台政策的时候,不要昂着脑袋瞎想,希望放宽此项条件,政策是好的,但老百姓享受不到不是白出台了吗?

办理跟踪信息
  • 2022-08-15 17:21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2-08-16 08:45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公积金中心】
  • 2022-08-16 09:50 【市直部门 公积金中心】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2-08-16 09:50 【市直部门 公积金中心】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公积金中心
回复详情   您好,2017以来,我市缴存职工购房贷款需求旺盛,公积金资金一度出现流动紧张局面,贷款资金采用轮候发放机制,导致部分开发企业拒绝公积金贷款,迫使缴存职工在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情况下,选择商业性住房贷款,承受了本不应该承受的高额利息。因此,商转公贷款业务非普惠性业务,是秉持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旨在让无奈之下办理了商贷的公积金缴存职工直接受益的便民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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