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张**
  • 诉求编号: 179337
  • 诉求时间: 2022-08-13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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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首市大垸镇保南湖村牧原十二厂污染

诉求:石首市大垸镇保南湖村牧原十二厂不顾周边有大量居民区,随意把污水排放到附近河渠,国家基本农田,导致大量的鱼虾死亡,气味飘散数公里。导致民怨沸騰,请环保局领导到现场调研,责令牧原集团十二厂,按国家标准,处理废水、废气。还附近居民一个和谐安定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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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线民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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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跟踪信息
  • 2022-08-13 11:22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2-08-13 17:09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石首市 生态环境局】
  • 2022-08-13 21:42 【石首市 生态环境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2-08-13 21:42 【石首市 生态环境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2-08-13 21:42 【石首市 生态环境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石首市 生态环境局
回复详情   经查,信访人反映的是湖北石首牧原农牧有限公司11分厂,位于湖北省荆州市石首市大垸镇保南湖村。2022年8月9日9时左右,该公司11分厂沼液还田协议人甘永祥为方便采摘莲蓬,将前期沼液还田的藕塘西南角挖开一个深约1米,宽约0.5米的流水口,导致藕塘内前期还田的沼液流入附近沟渠。2022年8月10日,该公司巡查人员发现后,立即将缺口进行封堵,并组织工作人员和设备将外流沼液进行回抽至附近的沼液还田地块,目前正在回抽,预计本周内处理完毕。我单位要求公司尽快将藕塘内流出的沼液进行回抽,并将沼液流经的沟渠进行合理清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环境安全。2022年8月13日,我单位已将调查处理情况告知信访人。
回复单位   石首市 生态环境局
回复详情  

经查,信访人反映的是湖北石首牧原农牧有限公司11分厂,位于湖北省荆州市石首市大垸镇保南湖村。2022年8月9日9时左右,该公司11分厂沼液还田协议人甘永祥为方便采摘莲蓬,将前期沼液还田的藕塘西南角挖开一个深约1米,宽约0.5米的流水口,导致藕塘内前期还田的沼液流入附近沟渠。2022年8月10日,该公司巡查人员发现后,立即将缺口进行封堵,并组织工作人员和设备将外流沼液进行回抽至附近的沼液还田地块,目前正在回抽,预计本周内处理完毕。我单位要求公司尽快将藕塘内流出的沼液进行回抽,并将沼液流经的沟渠进行合理清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环境安全。2022年8月13日,我单位已将调查处理情况告知信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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