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刘**
- 诉求编号: 97911
- 诉求时间: 2019-12-06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金源世纪城民发物业违规收取物业费
办理跟踪信息
- 2019-12-06 12:22 网友【刘**】提问,等待处理。
- 2019-12-06 16:38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开发区 经发局】
- 2019-12-10 09:11 【开发区 经发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9-12-10 09:11 【开发区 经发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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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开发区 经发局 | |
回复详情 | 2018年6月8日荆州市住建局和物价局下发的43号文件规定的空置房第一年按最高不超过70%交物业费,第二年正常收取。关于物业收费涨价的问题,已经协调过多次了,原因是开发商售房时在合同中约定造成的,又因该小区物业收费标准不统一,已要求物业公司按程序调整统一标准,物业收费标准是与物业公司信用等级有关的,文件中已有明确规定。与要求物业公司必须按合同中约定满1-2年后再适时调价。业主交费时间以入住交房通知书为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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