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李**
  • 诉求编号: 80554
  • 诉求时间: 2018-12-04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关于公积金贷款

按照官网贷款指南,我公积金缴存基数4100元,双边按24%缴存,每月缴984元,现刚好缴了半年了,公积金余额5900,按照贷款指南还款能力计算贷款额度,最高可贷4100*35%*12*30年=516600,即可以贷款到上限40万元,这样计算是否正确,贷款额度和公积金账户余额有什么联系?如果计算不对,我目前大概可以贷款多少?

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

信息来源:贷款科 发布时间:2018-08-01 作者:

贷款对象及条件

凡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职工,在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借款人及所在单位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无欠缴;

(二)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行为真实且行为发生不超过一年;

(三)个人及配偶信用良好;

(四)有稳定的收入、具有偿还贷款的能力;

(五)购房套数或房贷次数符合本市相关规定;

(六)购、建、大修自住房时没有办理公积金提取;

(七)同意选择本中心规定的偿还、担保方式。

贷款额度和年限

(一)贷款额度

1、购买期房、现房的,首套房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成交价的80%,二套房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成交价的40%;

2、双职工缴存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45万元,单职工缴存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

3、按偿还能力计算可贷额度:借款人夫妻双方及共同还款人缴存公积金工资基数总和×35%×12(月)×贷款年限。

办理跟踪信息
  • 2018-12-04 10:30 网友【李**】提问,等待处理。
  • 2018-12-05 09:51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公积金管理中心】
  • 2018-12-05 11:11 【市直部门 公积金管理中心】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详情  

您好,您的计算方式正确,为确保资金安全,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核时需综合考量贷款申请人还款能力及信用报告,结合购房价格最终确定贷款方案及金额。您可在购房后携带购房资料及本人身份证件到我中心贷款部门具体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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