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贾**
  • 诉求编号: 70487
  • 诉求时间: 2018-04-18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危房还迁入住,可房产证地土证,政府迟迟不给解决

你好,我是新南门外,御龙小区的原危房住户,原御龙小区经政府鉴定为危房,给于拆除重建,可现在我们己经入住五年了,房产证地土证迟迟不能解决,我们手上有原危房的房产证和土地证,是不是可以自己到房管局和土地局进行换证。

办理跟踪信息
  • 2018-04-18 17:56 网友【贾**】提问,等待处理。
  • 2018-04-20 16:32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国土局】
  • 2018-04-24 11:29 【市直部门 国土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8-04-24 14:47 【市直部门 国土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国土局
回复详情  

您好!您的问题国土局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已收悉,现回复如下:1、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的首次登记,是指不动产权利第一次登记。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 拆迁还房的登记类型属于转移登记,开发商需要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申请商品房首次登记后,才能进行转移登记。经查询,目前“御龙小区还迁房”的开发企业还未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提交办理首次登记的审批文件。2、原危房已拆除,原有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应办理注销登记,不能换发不动产证书。

全部评论
    我要评论
    关闭导航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