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李**
  • 诉求编号: 62934
  • 诉求时间: 2017-10-13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因房产证上面的综合二字为何房子不能买卖过户?

李艳霞采女

10-13 10:19

我们2010年在荆州城里荆南路28号荆州饭店买的房子,小区名为荆州SOHO小区,一次性付款后几个月才拿到房产证。当时根本没注意房产证上的性质是综合,也不懂。一年后,土地证才办下来。前几天小区业主有人想卖房子,拿着房产证跑到行政服务大厅去打听过户情况,结果工作人员一推再推,最后一负责人说,荆州饭店的吧?他那房产证不能过户,只能自已居住,不能买卖。听到这当时业主就蒙了,问,为什么呀?房管局工作人员回答,当时办这证的时候你们不是都签字了吗?怎么会不知道?我们确实都签字了,但荆州饭店根本没提前告之办证是什么情况,为什么这房产证表示只能居住而不能买卖?那如果遇到拆迁呢,又该如何处理?看见很多市民都在办理不动产登记,而我们却办不了,这事该如何解决?希望此事能引起网民关注,并希望媒体能曝光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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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跟踪信息
  • 2017-10-13 16:00 网友【李**】提问,等待处理。
  • 2017-10-13 20:08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国土局】
  • 2017-10-18 14:53 【市直部门 国土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国土局
回复详情  

您好!您的问题国土局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不动产转移登记应保持房地一致的登记原则。诉求人的房屋性质为综合,土地使用性质为住宅,房地的使用性质不一致导致不动产不能办理转移登记。现诉求人需到不动产登记窗口提交将房屋性质变更为住宅的申请,使房屋土地性质一致后,再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已电话告知诉求人,诉求人表示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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