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王**
- 诉求编号: 55520
- 诉求时间: 2017-04-04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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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不动产证该如何办理
办理跟踪信息
- 2017-04-04 10:50 网友【王**】提问,等待处理。
- 2017-04-04 10:54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国土局】
- 2017-04-05 10:20 【市直部门 国土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7-04-05 11:02 结帖评分:满意
回复单位 | 市直部门 国土局 | |
回复详情 | 您好!您的问题国土局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共有不动产登记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另有约定的除外) 对于在离婚时,离婚协议未对财产明确约定的,因由夫妻双方共同到登记部门办理离婚析产手续,如其中一方因其他原因无法到登记机关提交申请材料,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诉求人可凭经法院裁定生效的法律文书申请办理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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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工作人员的耐心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