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唐**
  • 诉求编号: 52765
  • 诉求时间: 2016-12-24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枫庐小城南苑车位

枫庐小城南苑地面车位是否归开发商所有?如果是那么小区规划和公共车位又在哪里?

办理跟踪信息
  • 2016-12-24 18:27 网友【唐**】提问,等待处理。
  • 2016-12-25 10:58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国土局】
  • 2016-12-26 09:02 【市直部门 国土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6-12-26 09:48 【市直部门 国土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国土局
回复详情  

您好!您的问题国土局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住、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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