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熊**
  • 诉求编号: 44405
  • 诉求时间: 2016-04-06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已购房屋办理的不动产权证书权利人是开发商,不是业主自己有影响

收房几年了,最近开发商给办的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权利人填写的是开发商,不是业主,这样的不动产证是不是有问题?

办理跟踪信息
  • 2016-04-06 11:50 网友【熊**】提问,等待处理。
  • 2016-04-06 14:44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国土局】
  • 2016-04-06 15:38 【市直部门 国土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6-04-06 16:05 【市直部门 国土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6-04-07 11:21 结帖评分:满意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国土局
回复详情  

您好!您的问题国土局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已收悉,现回复如下:购买商品房的登记类型属于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的首次登记,是指不动产权利第一次登记。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开发商需要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申请商品房初始登记(首次登记)后,才能进行转移登记为各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


补充评价

这次政府部门的工作很好,不仅打电话给我,回答的也很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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