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邝**
  • 诉求编号: 31511
  • 诉求时间: 2014-10-29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开发商将未经过验收合格的房屋交房

荆州市滨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未通过竣工验收,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条件下,向所有购房业主下达交房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正)》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内容,组织工程质量监督、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进行验收”。未经验收合格的房屋今后也不能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请市政府有关对此类严重违规行为进行查处。防止开发商严重侵权行为的发生,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在目前房地产形势低迷的状态下,很容易造成集体退房的后果,涉及几百户家庭、涉及上亿资金,导致社会不稳定因素存在。请高度关注,相关部门前期介入。

办理跟踪信息
  • 2014-10-27 18:33 网友【邝**】提问,等待处理。
  • 2014-10-28 11:32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住建委】
  • 2014-10-28 15:08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市直部门建管局〗。
  • 2014-10-29 09:01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市直部门住建委〗。
  • 2014-10-29 09:31 【市直部门 住建委】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4-11-01 00:12 【市直部门 住建委】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住建委
回复详情  

邝先生您好,感谢您对城市建设的支持与关心!经市质监站核实,目前该项目建设单位已经组织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单位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备案资料正在收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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