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王**
  • 诉求编号: 30986
  • 诉求时间: 2014-10-10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荆州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按月提取还贷管理暂行办法为什么歧视各县市

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14年4月9日以荆金管[2014]11号发布了“关于印发《荆州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按月提取还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 为了有效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利益,控制贷款风险,减轻借款人还贷压力,公积金贷款人可以委托公积金中心采取按月划扣方式划转贷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用于按月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本息。为什么只用荆州城区可以办理,而下面县市都不按规定执行这一政策? 这是不是一种地域歧视行为?盼回复和解决!谢谢!

办理跟踪信息
  • 2014-10-10 21:51 网友【王**】提问,等待处理。
  • 2014-10-11 09:40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公积金管理中心】
  • 2014-10-11 10:11 【市直部门 公积金管理中心】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4-10-11 10:11 【市直部门 公积金管理中心】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详情   您好!目前中心城区已全面实施委托按月提取还贷管理暂行办法。因涉及技术管理上的问题县市区暂未开通。各县市区正在积极努力创造条件推进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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