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孙**
  • 诉求编号: 29799
  • 诉求时间: 2014-08-24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雨台6组能建房吗?

我是雨台6组的村民请问相关职能部门在原宅基地能建楼房吗?

办理跟踪信息
  • 2014-08-24 23:11 荆州区网友【孙**】提问,等待处理。
  • 2014-08-25 08:38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荆州区 房管分局】
  • 2014-08-25 17:30 【荆州区 房管分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荆州区 房管分局
回复详情  

您好!您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在原宅基地能建楼房需要经过规划部门批准,待规划部门批准后方能建房。

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三条: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提交下列材料: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4、申请登记房屋符合规划的证明,5、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6、其他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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