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罗**
  • 诉求编号: 185529
  • 诉求时间: 2023-01-02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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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寺镇卫生院扣离职员工人事保障金二千元 拒发流调补助

本人于2022年09月8日与福田寺镇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 当时福田寺镇卫生院院长肖某未告知入职后需要扣人事保障金2000元 并且签订的劳动合同也没有写 更没有分管领导向我提起过 本人于12月12日正式向福田寺镇卫生院提出辞职 因家里原因 当时也不知道自己过试用期没有 且肖某并没有向我提出因辞职而扣人事保障金2000元 本人一个月工资才1500元 且2022年11月22日到2022年12月9日被福田寺镇卫生院肖某安排参加监利市疫情防控流调组工作 本来补助是150一天可肖某给本人按20一天发放 本人曾用短信与他联系 但他拒之不理 望有关部门帮忙调查 谢谢

办理跟踪信息
  • 2023-01-02 00:16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3-01-03 10:14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监利市 卫健局】
  • 2023-01-03 15:03 【监利市 卫健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3-01-03 15:03 【监利市 卫健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3-01-04 15:52 【监利市 卫健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监利市 卫健局
回复详情  

经了解,诉求人2022年9月与福田卫生院签到劳务合同,2022年12月离职,由于福田卫生院认为诉求人未按合同规定履行相关离职程序,拒绝退还合同保证金,如诉求人对该行为不认可,建议向劳动保障部门反映,申请劳动仲裁。另据福田卫生院反馈,该单位未以任何名义发放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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