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范**
- 诉求编号: 183374
- 诉求时间: 2022-11-08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户籍从浙江嘉兴迁移到荆州区
办理跟踪信息
- 2022-11-08 16:51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2-11-09 09:10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荆州市公安局】
- 2022-11-09 18:25 【市直部门 荆州市公安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2-11-10 09:26 结帖评分:非常满意
回复单位 | 市直部门 荆州市公安局 | |
回复详情 | 您好!根据《2020年荆州古城保护疏散实施方案》(荆古疏发【2020】2号)文件、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古城保护疏散工作的通知》及《荆州市公安局贯彻落实<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要求》:严控古城内人口落户,原则上除购房落户、婚迁落户、刑释解教人员落户、军人退伍落户、大学生回原籍落户和出生人口落户外,拟停止办理其他一切人口落户业务。居民申请购房落户的,房主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人子女可以申请随房主在房屋所在地落户,此类申请房主必须持有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及古城外荆州市内无房产证明,方可落户。申请资料为申请人和随迁人员的户口簿、身份证、亲属关系凭证、房产权属证书以及古城外荆州市内无房产证明。谢谢您的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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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您及时、专业、热情的回复,节省了很多时间,少走了很多弯路,祝平台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