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尤**
  • 诉求编号: 181655
  • 诉求时间: 2022-09-26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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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字路口噪音扰民

江津东路与燎原路交叉口每晚都有私自组织的舞蹈队伍跳舞,高音广播喇叭开贼大,对面办公大楼顶楼震耳欲聋,这边办公大楼晚上还有好多加班的呢,严重影响工作了,已经N次反应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六十四条: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但紧急情况以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应当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不得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

公共场所管理者应当合理规定娱乐、健身等活动的区域、时段、音量,可以采取设置噪声自动监测和显示设施等措施加强管理。

第七十条 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社会生活噪声扰民行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劝阻、调解;劝阻、调解无效的,可以向负有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接到报告或者投诉的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以及

第八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产生社会生活噪声,经劝阻、调解和处理未能制止,持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或者有其他扰乱公共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希望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办理跟踪信息
  • 2022-09-26 19:21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2-09-27 16:04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经开区 公安分局】
  • 2022-09-27 16:29 【经开区 公安分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2-09-30 10:40 【经开区 公安分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经开区 公安分局
回复详情  

你好,你反映的问题辖区派出所社区民警到现场进行了解,并与跳舞群众进行沟通要求其尽量降低声音量,不影响居民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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