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吴**
  • 诉求编号: 176423
  • 诉求时间: 2022-06-30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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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要到小区内部来办公,给小区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沙市吾悦华府小区为封闭式小区,现在开发商为支持社区工作提供1000平办公场地给社区,但是文体路社区执意要在小区里面办公,后期到社区办理业务的人员都要进入到小区内来,安全隐患极大,外来人员可以随意进出小区,门岗形同虚设。现在正是疫情的时候,来沙返沙人员需要第一时间到社区报备,那么就会给吾悦华府的疫情防控带来不可估量的隐患,这也与荆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政策所背道相驰。社区是服务人民的,习总书记主持召开的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的中心思想也是人民之上,请问为什么在开发商和地产负责人明确表示提供别的地方给社区办公而社区人员还非要进入小区办公?社区服务人民,还需要什么豪华装修需要怎样的优越的办公环境?还是到小区办公有别的利益还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办理跟踪信息
  • 2022-06-30 09:53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2-06-30 10:09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立新街道办事处】
  • 2022-06-30 14:36 【沙市区 立新街道办事处】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2-07-04 10:40 【沙市区 立新街道办事处】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沙市区 立新街道办事处
回复详情  

此处办公用房按照规划是属于社区所有。根据省市关于加强社区发展的相关文件精神,新建小区在规划设计时就设置了配套社区办公用房,用于强化对社区居民的服务。位于W#楼一层/三层(此处位于商业街)、5#和6#楼一层/二层(此处位于吾悦华府南区)的是新城吾悦广场综合体项目启动时就规划的,社区用房产权归所在地乡镇(街道)社区所有,社区办公服务用房用于开展社区办公和服务工作,不得排作它用,改变用途和产权变更等必须经政府批准同意。同时规定,社区或当地政府凭移交协议和相关材料申请办理产权登记。后开发商方面与我街道张沟村(吾悦广场项目之前一直由张沟村代管)签订《新城吾悦广场城市综合体项目社区办公用房移交协议》,根据协议,开发商实际移交给立新街道区办公服务用房建设面积为1574.35平方米,位于2#楼一层/三层、5#和6#楼一层/二层。

此处办公点为临时办公使用,主要是服务社区居民。为了推动社区建设,立新街道多次与吾悦广场以及吾悦华府沟通,直到2022年3月,开发商将5#和6#楼一层/二层简装完成,但W#栋未进行装修,直至6月才将启动装修。考虑到吾悦华府小区业主社会事务(户口迁移、化解矛盾、小区治安)的迫切需要,立新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成立筹备小组暂时到小区6#楼开展工作。待吾悦小区W#楼三楼整层党群服务中心的装修完成后,将正式搬入W#栋办公,服务全体文体路社区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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